北京五环以外禁止养什么狗?
根据《北京市养犬管理规定》,市区内除郊区城关镇和远郊乡镇人民政府所在地的街道可以饲养少量优良品种犬只外,其他区域原则上不再新养犬只。在已实行城市化管理的地区(即二三环之间),每户居民只能养一条犬,且不得饲养大型犬、烈性犬。 而在过去,北京对养犬管理比较宽松——市民只要办理养犬登记证就可以养犬了。2014年开始,本市对养犬政策进行调整,要求实行犬牌管理制度,并在部分区试点限制养犬措施。
2018年5月9日,北京出台新规,明确严禁个人重点区域内再新养犬,原住民养犬的也要注销养犬登记。此次出台的规定包括,个人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只准许领养一只犬,已有犬只的,领养的犬只必须达到3个月满龄;严禁个人重点区域内新养犬,重点区域内现有犬只在满足幼犬满三个月后可办理变更登记的手续;严禁单位在重点区域内新养犬;因领养或依法收缴等原因,确需在重点区域内再养犬的,应当经公安机关同意,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养犬。
同时,考虑到老养犬人的实际情况,规定提出,对老养犬人合法合规的养犬行为,予以维持并规范,但需限期办理犬证、接种疫苗;对长期外出、无法办理犬证的,允许其继续饲养,但必须满足相关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