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哪里不禁养杜宾?
谢邀,不过不是特别懂这行,就简单说说我的想法吧 先说观点 不建议外行人盲目购买或者饲养禁养犬类 这只是一篇简单的解答,如果有错,欢迎指正! 首先,先纠正一个错误认识,其实“禁养”这个词并不准确,应该说为“禁止售卖”。因为实际上,是禁止售卖规定犬类的种类和数量,而非真正禁止私人饲养(参见《野生动物保护法》),否则我们吃的猪肉牛羊肉等如何解释呢,事实上也确实有人在出售这些“违禁品”(我并没有买,因为我不吃羊肉)。所以从这一点上讲,在遵守《野生动物保护法》的基础上,限制公民的养殖权利其实是违法的(如果认为合法的话,请参考上一条中关于“买卖”的解释)。
其次,谈到浙江哪里能够养杜宾的问题,我觉得可能涉及到两个方面,一个是“能否办理证件”,另一个是“当地政策是否允许”,这两个问题都比较模糊,所以我只能给出大概的方向性指导,具体的操作还请知友仔细研究浙江地区的具体法规和政策。 我不经常玩狗,对犬类知识也了解得不多,所以在这里就不讨论“能不能养”的问题了,如果有朋友感兴趣,也请自己查资料或咨询专业人士。
这里我想谈谈自己对于“该不该养”的看法 因为本人曾经不慎养过兔子(真是不慎,本来只是去参观兔场),所以对“家畜圈养”这个问题有一些看法。现在城市里的家庭饲养的宠物狗,绝大多数情况下,都比农村散养的土鸡土猪要生活条件好得多,至少卫生条件要好许多(如果是这样的话,宠物狗患病率相对较低,也不至于有人把宠物狗喂得过于肥胖导致各种疾病发生)。
因此我只能说在城市中,在没有其他人或者动物侵犯自己的利益(例如打搅休息、侵害健康等)的前提下,在不造成环境污染的情况下(粪便污染等),在没有违反其他法律的情况下,个人拥有宠物狗的权利应该是受法律保护的。 但是,我要强调:我绝不是在鼓励大家无底线地饲养宠物狗。在我看来,“应该”与“不应该”之间,有一条界线,这条线就是“是否对他人构成严重威胁”。
举个例子来说明这种界限:如果你的宠物狗对别人(包括小孩)具有明显的攻击性,你屡次教训无效且严重到影响到他人的正常生活和健康,那么我奉劝你还是放弃“爱它就要照顾好它”的想法,因为它给更多人带来的痛苦远比你的快乐要多。此时,国家和社会有权责令你停止侵权行为并对你加以惩罚。 如果不想自己的爱宠成为祸害,请务必好好教导它,让它认识到这个世界除了家人以外,还有很多其他的成员,他们是需要被尊重的。 以上都是基于一般性的法律原则所提出的忠告,具体到每个地方可能会有所差别,还请各位仔细研究本地的政策和法律。还要提醒一点,无论是“能不能养”还是“该不该养”,都不是知乎的问题,这都是需要广大铲屎官们认真花心思钻研的问题。毕竟,这是你们今后的义务和责任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