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犬之管理中心在哪?
为了规范养犬管理,保障公民人身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市容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促进文明城市建设,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犬只的饲养、收养、留验、诊疗、防疫等管理活动。军用、警用、搜救犬只以及动物园、马戏团等因特殊需要饲养、表演的犬只管理不适用本条例。
南京市犬类管理办公室位于板仓街24号。负责指导全市犬类检疫免疫、重点限养区内犬只申领养犬许可证和收取管理服务费、查处违法养犬等管理工作。参与草拟犬类检疫免疫收费标准和重点限养区内养犬管理服务费标准,指导各区对犬类检疫免疫和养犬管理经费的使用。
各区(市)县犬类主管部门具体负责本区域内犬类检疫免疫及管理服务费收取工作;公安、工商、城管、农林、卫生、财政、物价等部门应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职,密切协同,做好犬类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