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华有私人转让杜高犬吗?
不可以。近期,金华五县市及市区已全面启动文明养犬整治,根据《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金华市重点管理区实行养犬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养犬。
根据《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重点管理区内个人养犬的每户限养一只。这也就是说,同一居民住宅楼或一户两宅的只可养一只犬。同时禁止单位饲养犬只、禁止饲养烈性犬和多只犬。在重点管理区个人饲养犬只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有本市户籍或者有合法居住证;
(二)取得合法有效的犬类免疫证明;
(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市、县(市)畜牧兽医主管部门应当根据《金华市养犬管理规定》向社会公布烈性犬名录、重点管理区个人养犬总量。金华市重点管理区域内烈性犬禁养名录:藏獒、比特犬、狼狗、德国牧羊犬、斗牛犬、阿根廷杜高、日本土佐、中华田园犬(俗称大黄狗)等易攻击人类的烈性犬品种及具有以上血统的杂交犬只禁养,犬只品种将根据实际查处中发现的危险烈性犬品种进行补充和调整。
也就是说,即使你有合法的居住证,最多也只能在市区养一条狗,而且不能是杜高这种容易攻击人类的犬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