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哪里可以领养猫?
如果你是个人领养
一、领养人要求
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有稳定的经济收入,能提供相关工作证明或可面谈核实;
有一定的养护猫、狗等小动物的知识和能力;
领养者须有固定且长期住所、较宽松的活动空间,不能长期关在笼子、屋外、阳台或仅在白天饲养;
领养者居住地能通过走访、电话随时联系、回访,能够尽义务照顾所领养的流浪动物,直至其终身;
领养者需定期对所领养的流浪动物注射疫苗及进行其它必要的疾病防治;
领养者需确保所领养的流浪动物不作任何商业用途,任何人领养的动物,一年内如果因特殊原因无法继续照顾,必须联系原救助人退回,并经过原救助人的同意方可变更第三方领养;
不接受非以领养为目的任何形式要求(如绝育后就还给我们的申请无效);
二、领养动物要求
所领养的动物是救助组织收容的需要帮助和救赎的猫类,由救助组织根据被领养者申请及家访情况指定。动物的基本情况、性别、年龄、健康程度等,在双方最终达成协议后由领养方自愿决定。对于带疾病的可治疗的动物,在治疗痊愈或控制后可以送养;
三、领养手续办理
申请人须填写正规的“领养申请书”,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到现场登记办理;
申请人在接到领养通知后,须在一周内完成所有领养手续,逾期无人领养的动物将再次返回家园,并安排其它人领养;
完成所有协议手续的申请人,将在救助组织的陪同下前往动物收留地了解动物状况,双方确定后,即可办理领养手续,并需签署正式的领养协议书,一式两份双方各留一份,动物离开家园的领养手续方告完成;
所有动物在离开家园领养时,救助组织均会提供一份收养承诺书,保证对所领养动物承诺终身饲养、不用于任何商业用途(出售、赠送、交换、搏斗,转让等),并在领养人遇到不可抗力情况不能继续饲养时由原救助人领回。